2012年3月3日 星期六

多角化社區工藝扶植計畫

─社區及地域特色工藝發展補助計畫


計畫目標
一、本年度預計甄選14 ~ 28個社區或地域聚落,以培植地方工藝人才,形塑地域工藝文化意象為目標,建構地方工藝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二、輔導地方發展在地特色,開發具地方特色工藝產品。
三、誘發地方整建地方美學工坊,並以美學工坊為中心發散工藝美學氛圍,促使地方永續經營在地特色。


計畫策略

為導引地方達成政策目標,朝向短程地方工藝自主發展、中程工藝微型化產業,遠程地方工藝文化群落發展之願景,計畫架構以地方為基礎單位,以工藝技術培力為主體,進行政策導引,與建構聚落產業為基本策略。
本年度扶植重點在於地方的文化創意產業之產業化能力為目標,包括在文化創意產業之人才養成、經營策略、產品設計、行銷與策展,並引導相關工藝能逐漸聚集發展,逐漸往聚落型地方特色工藝產業群聚發展,發揮群聚效應,提供地方發展工藝之典範


(一)甄選有意發展並登記立案之社會團體、設計產業單位、工藝產業單位作為輔導地方工藝發展之標的,並分為兩個類型進行甄選。
(二)針對需要工藝技能陪伴師資之社會團體進行媒合,媒合之師資以本中心之人才培訓結業學員或研究會成員為優先考量。
(三)透過補助計畫,整合設計能量與在地工藝資源,進行地域特色產品開發。並規劃進行展銷地方特色工藝意象活動,推動地方特色工藝產業發展。



申請資格:
1. 登記立案之設計類別公司、團體組織,至少獲得六位專業設計師(非學生)以上之參與提案計畫同意書者,並需提供參與人員之背景與兩件代表性作品。
2. 登記立案之工藝類別工坊、公司或團體組織,至少獲得提案地域範圍內6位專業工藝從事人員(非學生)或單位以上之參與提案計畫同意書者,並需提供參與人員之背景與兩件代表性作品。
3. 登記立案之社會團體,包含協會或基金會,至少獲得6位專業設計師(非學生)以上或提案地域範圍內專業工藝從事人員(非學生)或單位以上之參與提案計畫同意書者,並需提供參與人員之背景與兩件代表性作品。



全文詳見: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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