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台北設計獎


臺北市政府為向國際傳達「臺北設計」的優質形象,特舉辦「臺北設計獎」,廣邀全世界創意設計工作者、設計科系師生,以及熱愛設計的人士,公開徵選傑出國際設計作品,以臺北市作為創意設計匯流平台,藉以發掘具商機潛力的創意設計,鼓勵運用設計來改善城市的經濟、社群、環境和文化的發展,提供使用者更和諧、安全與便利的生活。 

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各競賽類別領域詳細項目如下。
工業設計類:
工業設計類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一般與數位應用、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視覺傳達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數位平面創作、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含數位印刷)等。

公共空間設計類:
提供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等。
參賽類別說明:


 類別說明
工業設計
一般及數位應用:數位科技/設計應用
交通工具設計包含:車輛、飛行器、船艇等。
設備儀器設計包含:工業設備、生產機器、醫療設備及儀器、工程儀器工具等。
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包含:辦公用品、廚房、衛浴、家具/五金等。
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消費性電子產品、電信電腦、電子手錶、家用電器、照明設備等。
其他類包含:流行時尚、運動用品、休閒設備、玩具等

視覺傳達設計
數位平面創作:數位平面影像作品

識別設計包含:
企業形象:各種企業機構、非營利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品牌形象:各種商業推廣、商品行銷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活動形象:各種商業、公益、文化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海報設計包含:
商業海報:各種商業行銷推廣海報及燈箱、車體廣告等設計作品。
文化海報:各種藝文展演、公益活動等實際運用之宣傳海報作品。

包裝設計包含:
商品包裝:各種商品之單體或系列包裝盒、購物袋等設計作品。
禮盒包裝:各種以送禮為目的之單體或系列禮盒包裝設計作品) 。

印刷設計包含(含數位印刷):
型錄簡介:各種商業宣傳型錄、DM等單張摺疊或成冊之設計作品。
請柬卡片:各種喜慶賀卡、金融證卡、請柬、宣傳卡片等設計作品。
綜合印件:各種行事曆表、POP、郵票、行銷印刷品等設計作品。

公共空間設計
開放空間:公園、街道、廣場、停車場、運動場等。
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學校、車站、候車亭、醫院、博物館、美術館、劇院、圖書館、運動館、文化中心、會議中心、展覽中心、公廁等


評分項目 說明
應用性 ‧作品符合市場趨勢、具商業開發價值
技術性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決審模型精緻度
創意性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美感度 ‧作品美感表現


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
當評審團的評選為最終決定後,將不依任何第三者介入評審與參賽者而改變,且參賽者與評審團皆同意此評選過程。


本文轉載於http://bhuntr.com/tw/contest/121759/outbound?t=signup&ref=btn-right

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南昌傢具街—新一代傢具大賞

關於競賽

緣起

臺灣曾享有「家具王國」之美譽,而南昌家具街為臺北市以家具聞名之商圈。然而,近年來,極具設計感的歐美現代家具大舉進駐臺灣市場,加上大陸與其他低價競爭對手的挾擊,南昌家具街極須轉型以求突破困境。為此,南昌家具街發展協會延續去年度設計大賞今年再度承辦第二屆「新一代家具創新設計大賞」,希望結合各方設計人士的創意設計,將設計概念以樣品呈現,得以交流知識與傳承經驗,提供一個發揮創意的舞台,藉此發掘下一代新銳創意設計師。
       目標
經由第二屆新一代家具創新設計大賞之舉辦,除了提供民眾與消費者發揮的舞台,結合創意在徵稿中實現,更能發掘不同的家具設計創意。
透過擴大辦理之主題,邀請一般民眾投入本次活動,進而提升商圈設計質感,透過新一代家具創新設計大賞及店家優惠行銷推廣,提高商圈對外知名度,吸引新舊消費者購物意願,擴大商圈經濟效益。
結合在地資源,進行推廣活動,提升商圈店家的經營效益。
結合得獎作品,製作成美化模型,配合壓克力箱、燈具等元素,辦理街區展示會,讓民眾參觀成果,也達成美化商圈街區的目標。

參賽辦法請至官網詳細查詢
比賽官網http://www.nanchanglu.com.tw/front/bin/home.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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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

燈的藝術

具的設計,有著小至裝飾小物,大到整座城市的無限創作揮灑空間,每一件作品中,除了有著點亮世界的實用性功能存在,亦有著肩負起點亮人人心中那盞燈的力量在。
Heathfield & co 一個源於英國,專於設計頂級燈飾的公司,自創始以來不斷地挑戰、開闊出一盞盞有如是藝術品一般的燈飾,如今,他們更將燈的詮釋帶往了另一種有如是裝置藝術品般的開放性展示空間中,藉由奔放的創意思維將公共空間裝點起亮麗的光輝。
以鍍銀的吹製玻璃雨滴創造出滴滴答答的精巧畫面,讓下雨也典雅了起來。


山景,藉數個立錐體造型的燈具輕鬆打造出一座座壯麗的山巒。

以陶瓷為素材所創作的燈具,幾何圖騰的造型將光由內而外的打造出十足的華麗氛圍。

波浪型的燈造,大面積的呈設將室內空間創造出有著動態照明的效果。


大大小小不一的幾何造型,藉由美感的視覺擺置,讓整體空間有了吸睛的焦點!


相當適於大廳呈設的ㄧ組設計,似乎是時間流逝所造成的光影視覺暫留概念,光的蹤影如影隨形…



輕鬆的創造出一個既定的空間,輕易的攫住觀賞者們的視覺。


不對襯的外形呈現出像是暴風雨前伺機而動的烏雲,高高低低的裝置出趣味的畫面。

以流線型的拋光不銹鋼組合成波流般柔美的造型。

靈感源於煙火的概念設計,可單一或數個連結呈現,創造出夏日煙花般壯麗的景觀。



立方體的造型,可直立或橫向的方式詮釋出不同的氛圍。







玻璃球與圓形鋼一同連結,打造出如同是氣泡造型般的燈具。

以優雅捲曲的造型呈現出精緻華麗的裝置。



本文章轉載於  ㄇㄞˋ點子  http://www.mydesy.com/heathfield-co


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童話風格傢俱 biaugust 動物椅

台灣家飾品牌 biaugust DECO 創立於 2007 年,在玩創意之餘,更重視生活體驗與態度,他們認為創作的原點應該要富含生命與感動,賦予設計生命後,藉由各式各樣的媒介讓設計本身去感動人們,所以他們的產品總帶有些許童趣元素,因為那不只是建立在每個人的心中對於童年的嚮往,更是無論性別職業與年齡都曾擁有過的生命體驗!童趣風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為光用看的就很療癒啊~~ biaugust DECO 動物椅總共有兩代,初代走貴族風的純黑路線,從頭頂到腳底板都黑嚕嚕的,到了第二代則整個大活躍了起來,不只染上森林系般的自然色系,本體還用木頭打造出舒適迷人的風情,簡直要把家裡變成森林小動物的樂園了。


除了外表可愛之外,產品的精緻度其實是更重要的關鍵,包括材質用料以及作工粗細,biaugust DECO 動物椅皆由台灣工匠操刀製作,除了是大家都知道的「愛台灣」之外,更是對自家人手藝的信任與驕傲,就算因此得冒險拉高成本也在所不惜(挺)。
本文章轉載於 大人物  http://daman.cool3c.com/node/82397




布料皆用中等偏厚實的棉麻家飾布製作,和柔軟鬆散的布料相比,硬挺的布料可以撐出作品的氣勢,和厚磅牛仔褲穿起來比較有型是同樣的道理。椅子最重要的就是坐起來的感覺,每款動物椅都有超紮實的內墊,提供穩定的支撐性,表面觸感適中,更是通過歐盟人體皮膚無毒測試的台製沙發布,屁股一下去就能感受到回饋的力道,就算不到人體工學的境界,至少椅子相當耐坐,座墊漂亮輪廓線條也不會因為走針而顯得掉漆。



翻起底部來看,該收的邊和摺角等小地方都處理地很俐落,看得出師傅和 biaugust DECO 對於細節的謹慎態度。以楓木為材料,雖然一代動物椅塗黑看不清楚紋路,不過到了二代,美麗的木紋就清晰可見,表面經過耐磨處理,椅腳也配合每隻動物的身高特性設計不同的花樣,沒有為了省麻煩而一個造型用到底,讓整體系列有更多精巧的變化

除了色彩差異之外,兩代動物椅之間也有部分微調。自從 2012 年動物椅首次上市之後,biaugust DECO 參考了許多意見和市場反應來修改系列,包括將產品線擴增到其他類型的傢俱,顏色也從黑色變成粉彩色,款式尺寸的部分更以兒童的身高為考量做了微調,以求能同時符合成人與小孩的需求。



對於小朋友來說,動物椅就像他所有的動物造型玩具之一,陪伴渡過每個扮家家酒的玩樂時光,但是對於成人來說,它不只是造型可愛的傢俱,更像是一面鏡子,映照出自己童心未泯的一面,同時也擁有實用性,自然而然融入你的生活,對於童話風傢俱情有獨鍾的人,應該特別有這種感受吧!




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奇幻視界:2014國際科技藝術展

為引介科技藝術國際趨勢及促進國際交流,國立臺灣美術館自2012年開始辦理之國際科技藝術展,本年度由邱誌勇及張賜福共同策展,與在地實驗(Etat)團隊規劃以「奇幻視界」(Wonder of Fantasy)作為命題,邀請來自日本、比利時、美國、法國等國各地著名科技藝術家(團體),打造出豐富的夢幻陣容,其參展藝術作品規模、來台藝術家群,以及藝術家國際知名度皆是國立臺灣美術館執行「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共構發展計畫」前所未有的規模。
「奇幻視界:2014國際科技藝術展」透過連結物質世界與虛擬空間的體現式視域(embodied horizon),讓窺見「Mapping」作為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跨域的橋梁,提供觀者各種了解空間、影像與主體之間關係的方式,在一個奇幻視覺叢林中,人們見識了奇幻的(fantastic)「蒙太奇空間化」(spatialisation of montage)的投映表現。期盼透過來自於世界各國的國際藝術家的精采創作,以及台灣數位藝術創作新銳的作品,以不同的投映技術、影像載體、視覺造型等多元面向,讓觀者了解「景觀社會」已經邁進一個新的階段,從一個傳統的想像和意義鏈結的視覺表現符號,透過影像,將想像世界和圖像意義製造的經驗,經由數位資訊裝置強化,進而展現圖像化的蒙太奇效果,為影像注入了另一個空間存在面向;而空間面向的凸顯,讓觀影不再僅是存在於觀者與影像之間的活動,更必須將展場空間(特定的建築空間、美術館等)納入影像思考脈絡。


「奇幻視界:2014國際科技藝術展」於5/17(六)盛大開幕,為期78天,至8/3(日),除了作品展覽之外,主辦單位更安排了國際科技藝術專題演講和論壇,邀請先前提及之新媒體理論先驅列夫•曼諾維奇(Lev MANOVICH)、澳洲國立大學研究員愛莉諾•蓋茲-斯圖瓦特(Eleanor GATES-STUART),一同探索科學與藝術之關係;更有媒體考古學知名學者埃爾基•胡塔莫(Erkki HUHTAMO)與強大的科技藝術團隊AntiVJ一員,綽號「樂高人」(Legoman)的亞尼克•雅凱(Yannick JACQUET)談論媒體藝術與全球性挑戰。四位國際級大師齊聚一堂,期待激盪出精采的討論與無窮的創意想像。

在展覽期間,還有許多場由台灣科技藝術領域專家—吳介祥、曾鈺涓、謝慧青、陳柏光、王柏偉所帶領的導覽活動,用深入淺出的方式引導觀者進入「奇幻視界」;此外,為了讓民眾體驗數位藝術的跨領域與多樣性,由國內知名的音像藝術團體HH帶領內容豐富的工作坊也歡迎學員參與,進行有趣又另類的影像與聲響創作。

◎展覽時間:2014年5月17日(六)至8月3日(日)
◎展覽地點:國立臺灣美術館101展覽室

文章轉載於https://www.ntmofa.gov.tw/chinese/





2014年6月11日 星期三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103年竹藝博物館造型設計研習招生簡章

壹、為帶動竹工藝產業之提昇,並強化竹工藝產業發展競爭力,藉由設計研習結合設計師創意概念及當今設計元素的導入,透過工藝師協助傳授工藝技法完成作品的過程,讓竹與異材質搭配中發現新夥伴,轉化提升,啟發新思維。

貳、指導單位:文化部、南投縣政府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南投縣竹藝學會
參、研習日期:103年6月28日至9月7日。(每周六、日上課) 共計22天。
【理論設計課程每日預定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共計6天36小時;實作課程每日預定上午8點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共計16天112小時】
肆、研習內容及師資:
  1. 認識國內外工藝產品特色、相關工藝材料、工具、設備、技術認識與實作。
  2. 認識文創產業、設計原理、設計流程、設計分享、設計趨勢、技術交流。
  3 (1).胡佑宗:國立成功大學工業設計系兼任講師、.心設計及50禮策展人
     (2).盧祥華:大葉大學工業設計系副教授
     (3).翁徐得:大葉大學造形藝術學系副教授、前國立台灣工藝發展研究所
     (4).陳希聖:肆意設計設計總監
     (5).林曉瑛:實踐大學工業產品設計學系助理教授
     (6).賴進益:南投縣竹藝學會創會長
     (7).蘇保宏:南投縣竹藝學會常務理事大葉大學造形藝術系
     (8).竹藝教師:林建成、涂素英、張彩淑、陳慶來
           (研習內容及師資依需求做調整)
伍、研習地點: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竹藝博物館、南投縣竹藝學會、竹產業工廠、工藝師工作室、社區活動中心(研習地點依課程需求做調整)。
陸、保證金:研習學雜費全免,需須繳交1,000元保證金,於繳交作品後且缺席時數未達28小時發還,保證金請於報名時或6月28日開課時繳交。
柒、報名資格:
   1、目前從事或有意於竹藝或相關工藝設計、生產之專業工作者。
         2、國內外美術、工藝、設計等相關科系學生。

捌、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額滿為止(15至20名)。
玖、報名方式:
                     一、通信報名,通信請以掛號郵件並於信封上加註「造設計研習」。郵寄至 :557南投縣竹藝學會(南投縣竹山鎮延祥路166巷5號林建成理事長收),
         二、e-mail報名:bamboo.nt@gmail.com
e-mail報名:報名表請註明「報名設計研習」,並請電話確認,電話:049-2659317、手機0910-542123 
拾、上課通知:預定6月21日前承辦單位以電話及e-mail通知。
拾壹、注意事項:
    一﹒研習所需基本材料、工具與由本學會提供,公有工具、材料不得攜離現場。
    二.為確定實際錄取研習人數,於接獲錄取通知後,請於上課日繳交保證金 
       ,始完成錄取手續。
    三.本研習課程、產品開發所需特殊材料、特殊工具及研習時間外之人、物力資源由學員自行負責。
    四.研習結束後頒發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研習結業證書
    五.學員作品需提供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無償展示一年後,始得領回作品。
    六﹒若未達預定開班人數,保留辦理與否之權利。
    七﹒研習期間如遇不可抗拒之颱風、疫情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保留終止或延期之權利。
拾貳、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告之。
拾參、簡章索取方式: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nthcc.gov.tw/
      或南投縣竹藝學會網站 http://bamboont.blogspot.tw/
      或請洽:南投縣竹藝學會理事長林建成,電話:049-2659317 手機:0910-542123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藝術科廖先生,電話:049-2231191#510










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文創之星 創意加值競賽



一、本須知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規定及「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訂定之。

二、報名收件日期:
(一) 第一梯次:自中華民國(以下同)一百零三年五月一日至一百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第二梯次:暫定自中華民國(以下同)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至一百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 參賽者應於第二點規定報名收件截止日晚間十二時前,將參賽提案製成12分鐘以內之影音、短片、動畫、文字、簡報、圖片…等不限型式之檔案,上傳至本部「文創咖啡廳媒合平台」
(網址:iMatch.moc.gov.tw),逾上開規定期限者,本部將不予受理。(二) 報名單位應於完成網路報名後,下載並填寫「提案資料表」與「切結書」各一份,切結書需加蓋公司大小章(尚未設立公司或事業體者,請參賽團隊簽名),於報名期間內將正本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10樓C室 文創之星創意加值競賽工作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規定:
 (一) 凡具有創意與熱情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之組織型態不限之事業體均可報名。同一報名單位(含國民或事業體)每一梯次至多以報名二件參賽提案為限,同一件參賽申請案不得由不同單位重複報名,違反者,經本部通知限期改正一次,屆期不改正者,所有參賽提案均不予受理。
(二) 各參賽提案內容應為「以原創素材為加值應用之創意想法、作品或服務」。
(三) 報名單位應依參賽提案之屬性,於四類文創產業中自行擇一報名,再依成立公司與否進行分組選拔。產業類別及分組次序如下 :

       A. 影視音類:
           A1-文創事業組(已成立公司)
           A2-創意團隊組(未成立公司)
       B. 藝術與文化應用類:
           B1-文創事業組(已成立公司)
           B2-創意團隊組(未成立公司)
       C. 數位內容暨出版類:
           C1-文創事業組(已成立公司)
           C2-創意團隊組(未成立公司)
       D. 工藝與設計類:
           D1-文創事業組(已成立公司)
           D2-創意團隊組(未成立公司)

(四) 報名各類獎項之參賽提案,為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共同列名為參賽者。五、各類組與獎項說明: 


(一) 四類文創產業說明:
        1. 影視音類:
            包括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2. 藝術與文化應用類:
            包括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3. 數位內容暨出版類:
            包括數位內容產業、動畫產業、遊戲產業、出版產業。
        4. 工藝與設計類:
            包括廣告產業、工藝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創意生活產業。
(二) 依公司成立與否之分組說明:
        1. 文創事業組:
            (1)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
            (2) 依商業登記法設立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
        2. 創意團隊組:
            尚未成立公司之文創從業個人、團體或工作室等。
(三) 獎項說明:
       1. 評審方式
           (1) A~D組每組經初審選拔出20件進入複審
              (文創事業10件,創意團隊10件)
           (2) 複審選拔各組前10名進入決審
              (文創事業5名及創意團隊5名)
           (3) 決審選拔各組前6名得獎作品
              (含文創事業3名及創意團隊3名)
           (4) 以上初審、複審、決審實際入圍件數將徵詢評審委員意見,依收件、入圍比例                   作調整。
       2. 各類組將頒發
           (1) 文創事業組各類第一至第三名,共12名。
           (2) 創意團隊組各類第一名及第三名,共12名。
           (3) 最佳人氣獎各類一名,共4名
       3. 獎勵名額及方式如下:
           (1) 文創事業組、創意團隊組
                第一名:每類組獎項以一名為限,各頒發獎狀乙紙,另頒發獎金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並得與有合作意願之決審委員簽署「合作意向書」。
                第二名:每類組獎項以一名為限,各頒發獎狀乙紙,另頒發獎金新台幣壹拾伍   萬元整,並得與有合作意願之決審委員簽署「合作意向書」。
                第三名:每類組獎項以一名為限,各頒發獎狀乙紙,另頒發獎金新台幣壹拾萬 元整,並得與有合作意願之決審委員簽署「合作意向書」。
           (2) 最佳人氣獎:每類組獎項以一名為限,各頒發獎狀乙紙,另頒發獎金新台幣壹   萬元整。本獎項係公開由「文創咖啡廳媒合平台」會員瀏覽並進行票選,各類組獲得最多票選之參賽提案,為該組之最佳人氣獎得主。

(四) 前款之獎項名額,本競賽評審小組(以下簡稱評審小組)得為從缺之決定。
(五) 參賽者之同一提案,曾獲本部獎補助者,基於同一提案不得重複獎補助原則,將不頒發獎金,但仍頒發獎狀並提供後續合作及資金媒合獎勵。

(六) 最佳人氣獎與各類組之獲獎者得重複,並累積領取獎金,獎金領取辦法與稅額規範依據本部規定辦理。

(七) 得獎者將獲得本部協助進行資金或相關合作媒合。

六、評審作業:
(一) 本部應就報名、參賽者資格、參賽提案之規定及報名檢附之文件資料進行審核,有未符合第三點、第四點規定,經本部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均不予受理。

(二) 本案除最佳人氣獎外,各類組獎項評審工作,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擔任,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議定之。評審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  審查費、出席費或交通費。

(三) 評審委員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評審委員於評審會議召開前,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評審之報名參獎項作品或參賽者無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

(四) 評審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部得終止該委員之聘任;評審委員與評審之報名參賽獎項作品或參賽者有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經本部查證屬實者,本部得撤銷該報名參賽者之得獎資格。

(五) 評審小組之決議,應經全體評審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六) 為增加團隊之募資管道,將於初階課程中安排募資平台使用教學。 順利登錄募資平台者,可於決賽中獲得額外加分。
七、對入圍作品或參賽者資格有疑義時,應於入圍名單公布後十日 內,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

八、入圍及得獎者均以報名參賽表所載資料為準,參賽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

九、入圍者、得獎者應履行之負擔規定:

(一) 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二) 應擔保其入圍、得獎之影音、短片、動畫、文字、簡報、圖片、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三) 應為入圍、得獎之影音、短片、動畫、文字、簡報、圖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並同意授權本部、本部授權之人,自本競賽頒獎典禮之日起,得永久將    入圍及得獎影音、短片、動畫、文字、簡報、圖片、作品及報名表所載之簡介推廣使用。前項所稱推廣使用,係指於推廣活動、方式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影音、短片、動畫、 文字、簡報、圖片、作品及報名表所載之簡介。
(四) 通過初賽者須派員參加「文創之星創意加值工作坊」培訓課程,將創意發想進階成具商業價值之提案簡報。
(五) 入圍者有配合接受相關課程培訓及深度輔導之義務。
(六) 入圍者與得獎者有配合接受本部相關後續追蹤、參與相關頒獎、媒合活動以及配合蒐編相關文宣品之義務。
(七) 得獎者應依本部指定時間及方式領取獎金。


十、入圍者或得獎者違反負擔規定之處置:
(一) 違反前點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一者,本部應撤銷其入圍、得獎資格,入圍、得獎者並應於本部指定時間內,將獎狀及獎金繳回本部。
(二) 經本部撤銷入圍、得獎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報名參與本部文創之星創意加值競賽之各類獎項。獎狀、獎金未全數繳
       回者,亦同。
(三) 違反前點第(七)款規定者,視同放棄獎金請求權。

十一、報名參賽檢附之文件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十二、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由本部解釋。

十三、聯絡人: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  電話:(02)25450075


官方網站http://imatch.moc.gov.tw/iMatch/Web/RG.aspx